政府補助
111 年度臺北市政府防水閘門補助
少因颱風、豪雨造成積水進入建築物,導致市民生命財產之損失
自即日起至1 1 1 年 1 1 月 30 日止 於各里辦公處受理申請防水閘門補助登
記,請有需要的市民前往各里辦公處登記申請 ,相關注意事項如下
一、補助對象為本市曾有淹水紀錄之淹水戶、水災災害潛勢區域或有申
請意願之一般住戶;惟下列對象之一者,不予補助:
(一)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4 1 條規定,自民國 100 年 7 月 1 日以後
申請建造執照之建築物者。
(二) 曾接受 104 年、 106 年、 108 年、 109 年或 110 年度臺北市鼓勵設置防水
閘門(板)補助計畫補助之對象。
二、 設置防水閘門(板)高度為 90 公分以上,未滿 90 公分者依比例遞
減補助金額,補助費標準如下:
(一 地下室車道出入口為 單車道 者:每處補助 新臺幣 3 萬 2 千元 。
(二 地下室車道出入口為 雙車道以上 者:每處補助 新臺幣 5 萬元 。
(三 1 樓出入口寬度 1 公尺以下 者:每處補助 新臺幣 1 萬 5 千元 。
(四 1 樓出入口寬度 逾 1 公尺 者:每處補助 新臺幣 2 萬元 。
三、材質以 鋁合金 或 不鏽鋼 為限。
四、1 戶 或 每一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 以 補助 2 處 為限。
五、相關詳細規定請參閱下方附件。
1 1 1年度臺北市政府_防水閘門補助宣導.pdf